王京元听了,去瞧自己的表哥,他知道自己表哥的衣服是定制的,有几个师傅只专门给她做衣服。
不过也确实,他表哥那身板,瘦瘦弱弱的,一般尺寸的都不合适,而且明明是个男子,却养得娇嫩,有一次布料不合适,直接全身起了疹子,床上躺了半个月。
于是他说道,“也好。”
晚上,王京元也走了,李鸣珂躺在床上,看着床顶的帷幔,有一种恍如隔世的错觉。
她真的成为缙云仙尊的徒弟了!
缙云仙尊那是什么人啊,仙门第一人!也就只有魔尊栾华能与之抗衡,谁人见了不弯腰恭敬道一声“仙尊”?
而她成功抱上了这条大粗腿!
她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翻箱倒柜找到笔墨,伏在案边写起信来。
虽然家里可能已经知道了,但她还是想亲自告诉他们一声!
她已经成功拜师了,母亲肯定很高兴,以前母亲就一直想把她送到缙云仙尊身边,现在已经成功了,母亲不用再为这件事担忧了!
写好信后,她将一张小小符纸贴在信的背面,一只千纸鹤就摇摇晃晃飞出翠琅轩,扇扇翅膀,不一会就不见了。
半夜,李鸣珂的信惊动了李府。
“家主,少爷的信!”
李曾青的贴身侍女手里拿着信,急匆匆地敲开家主的房门,此时李曾青已经睡下了,但是女儿的信让她瞬间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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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拿过来!”
守夜的侍女点了灯,将信拿给主人看。
李曾青一字一句看下去,眼中浮起笑意,“我就知道鸣珂这孩子肯定行,她可是……”
可是什么?她又不说了。
身旁的丈夫也坐了起来,将下巴搁在她肩膀上,长顺着妻子玲珑曲线蜿蜒而下。“鸣珂写了信回来了?可惜她走那天我在外面,没去送她。”
“说不定过几天她就回来了。”李曾青笑道,“你那是急事,耽误不得,鸣珂能理解的。”
李家的男主人吴夕岚曾是吴王世子,前几天皇帝病重,吴王可是皇帝的亲兄弟,他不得不赶回去,也因此错过了为女儿送行。
因此,李家的地位举足轻重,是仙界和凡界的一条重要纽带。
“那缙云仙尊可对鸣珂另眼相待?”吴夕岚问道。
“未曾,缙云仙尊的态度很是一般,这样反而好些。”
因着一些特殊原因,李曾青反而希望缙云仙尊对李鸣珂不那么上心。
李曾青继续念着信“……魔尊栾华突然前来,似乎对我很感兴趣,向我伸出手,但是师尊挡住了……”
李曾青拿着信的手抖了一下,“魔尊栾华!他来干什么!”声音都尖锐了,吴夕岚也皱眉,“别急,魔尊不是什么都没做吗,也许他只是看看‘缙云仙尊的徒弟’是什么样子。”
“他为什么突然去仙门?为什么每次都那么凑巧?十七年前也是!要不是他突然闯进李府,我也不会,我也不会把鸣珂……”说着,她哽咽起来。
身旁的丈夫安慰着她,“别怕,若魔尊真的现了什么,就不是现在的样子了,我们没必要自乱阵脚,给鸣珂写一封信去,一定要让她远离魔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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