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学会了怎么去写小说,怎么去讲故事,也许还不算很成熟,但比起以前的我,真的是有了突飞猛进的成长(看过最初版的小天使应该能感受到)。 让我自己来定位的话,我觉得《千里之行》是一部青春小说,里面有很多我亲身经历过的事情,有很多我真切体会过的心情,有很多我实实在在遇到过的人,通过它,我写出的是能容我纪念一生的无憾青春。 那是我向往的青春,也是我回不去的青春。 《千里之行》的历程,是吾名之族的历程,是这部小说本身的历程,也是我的历程。16年,我决定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出去这个大千世界走走看看,于是从《千里之行》开始,我成为一个职业写手。做了之后,才发现什么叫生活艰难。 很多骨灰级的小天使都知道,《千里之行》最初发表时有多么冷门...
为了生活,我被逼做起了一名奶娘,我所做的奶娘,除了给小孩喂奶,还给那些有需要的大人。...
阮觅嫁给了南阳侯府的次子顾云暄,可是这位侯府次子不仅混账,还被阮觅发现他有一朝显贵就要降妻为妾的心思。阮觅怒,不顾众人反对坚决和他和离了。可是和离不过三年,顾云暄突然就成了元后嫡子,还登基为帝了...
有什么比穿越到先秦去对抗白起更让人头疼?秦质子异人要将他的侍妾赵姬托付于我。书名又为始皇帝养成计划,捡到一只秦始皇。...
老龟愚姐,愚姐我是你系统愚姐宛不愚老龟愚姐,麻烦你用一下我行吗宛不愚老龟愚姐你这样我作为一个系统很没面子的好吗宛不愚好老龟愚姐宛不愚谛听,我回来了纠伦宫四一八三一二八六三...
唐欢欢意外穿越到兽人世界,一进森林就被某个男人敲晕扛回了部落,听说到了冬天会饿死冻死,听说到了夏天会渴死,听说夜晚会有猛兽和其他部落的袭击唐欢欢叉腰道又种了一地番薯,养活你不成问题了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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